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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苍染拍掉身上的拇指大小的飞虫,“什么地方?”
池落:“你问那么多干嘛?跟着我就完了。”
眼看林鸟成群结队归巢,最后一丝夕阳的光从大山后面消失,天色完全黑了下来,池落还是没有要往回走的意思。
夜晚的原始森林无疑是危险的,春天万物复苏,各种野生动物的叫声此起彼伏。
突然,远处一声狼嚎引起几个山头的狼全都跟着嚎叫起来,于苍染开始不受控制地想象起明天新闻头条的标题:《于氏集团总裁失踪》、《深山老林中发现两名男子的尸体》、《野狼吃人惨案再度发生》……
而走在前面的池落步伐轻快,嘴里还哼着歌,全然不把现在的处境当回事。
于苍染愈发觉得池落是个疯子。
不过自己能好到哪儿去呢?看人家长得好看,就忘了他是个疯子的事实,还跟着一起疯……
他不否认对池落有好感,可能是因为池落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。形象潦草粗糙,对待寺院和工作却一丝不苟,成天装神弄鬼,却又能在狗蛋儿生病的时候做出最科学的处置,贪财抠门不肯吃亏,却又绝不挣昧良心的钱,看似神秘兮兮,但又对人不设防,一边没有余地地拒绝他,一边又把他当朋友关心……
全身上下都是矛盾,让人捉摸不透,但……笑起来却那么明朗又天真。每个不经意的动作都在告诉别人,能接受我们就是最好的朋友,不能接受那就离我远点,我们井水不犯河水。
于苍染跟在后面无奈地笑了笑,跟着来了,难道还要打退堂鼓不成?
池落走在前面,趿拉着一双旧布鞋,宽松的运动服在身上逛荡。
于苍染以前跟登山社一起去爬山,前期一定会做足准备工作。从装备、补给,到路线、救援,一切都要妥当之后才会进山。
几个富二代朋友,为了跟他搞好关系加入了登山社,这些准备工作,都交给私人教练或者助理去做。他觉得这样未免失去了一半登山的乐趣,所以事必躬亲。这些事每每被朋友们或长辈们提及,都对他赞不绝口。
而池落,完全的兴致所致,那身洗得褪色的运动服因此多了许多仙风道骨的感觉。
于苍染加快脚步,跟上池落。两人穿过一大片密林,又向上攀爬了一段陡坡,眼前豁然开朗。
明月当空,万里无云,于苍染发现他们已经爬到了一座山的山顶。借着月光,能看到近处的山脚下零星燃着几点灯火。再向远处眺望,几座山外,隐约能看到成片的灯火。
“那边是诸泰镇吗?”于苍染指着那片灯火问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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