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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山地里面种植的作物也不尽相同,有的栽的是玉米,有的种了花生,有的培植了红薯,还有各种豆角、土豆……
林富贵家在这片山坡上共有三大块地,每块大约有五六亩的光景,一块种了玉米,一块种的是花生,最后一块载的则是红薯,也今天要锄草的便是这块红薯地。
父子俩路过玉米地时候,林富贵停了下来,对着那些英姿飒爽、整装待发的绿色士兵简单的检阅了一番,走进它们中间,朝着一个玉米棒子的脑袋摸了摸那细长的毛,像是摸上了老爷爷棕色的胡须。
从玉米地过去后,穿过两块地,便到达了林富贵家的红薯地。
放下水杯和热水瓶,稍稍喝了点水,将毛巾搭到脖子上,林富贵和林海一人选了一条陇,便弯腰挥锄干起活来。
干农活,对林海来说并不陌生,他从小学的时候,就跟着父母学会了上山锄地,下田插秧,不光是年年暑假必须干,农忙的时候,放学后书包一卸,就得下田,一直到他考上了高中,学校离家几十里,而且规定需要住校才做得少了,再后来,去外地上了大学,就没再下过几回地了。
大学毕业后去上班,一年里最多就是过年才回来一次,就更没有下地干活的机会了。
但这并不代表就把农活给忘了,身为地道的农民的儿子,即便忘记了自己叫什么,林海估计也不会忘了从父母那里学来的农活手艺,尽管这手艺现在已经为很多人所看不起,成为了脏乱差、没有见识、甚至是愚昧和落后的代名词。但作为养活父母和自己的这些,随着长辈们的谆谆教导和他的成长经历,一起铭刻到了骨子里,已经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了。
自然也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,成为了光鲜的城里人后,就轻而易举的忘掉了自己的出生,轻视起土里刨食的父辈们来。也许别人会,林海自认为不会,这辈子都不会。
林富贵抬头擦了把汗,见林海依然弯着腰,锄头翻飞,已经超过了自己一大截,汗水早顺着脸颊流成了一条小溪,也没顾得上擦一下,既是心疼,更多的是老怀欣慰——他林富贵,一辈子窝窝囊囊的,既不富也没能贵,但他的儿子争气啊——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,长相也不差,在省城里上班,不光懂事,也还孝顺,就是这么大了,还没有谈个对象……
“慢点儿,海仔,先歇会儿!”林富贵杵着锄头,对林海喊道:“过来喝口水,这地呀不用那么着急。”
“好嘞,爸!”
林海答应道,放下锄头,直起腰来,一手拄着锄头把子,一手便要去擦汗。
就在这时,突然一阵头晕袭来,接着便是白眼一翻,直挺挺的朝后面到了下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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